1998年8月21日,犯罪嫌疑人、复旦大学研究生杨威因非法入侵和攻击上海某网络公司计算机网络,被警方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逮捕。这是自去年10月1日我国新《刑法》实施以来第一起以该罪名侦察批捕的刑事案件。
由此,计算机及其网络犯罪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题记
随着 Internet 日益深入生活的各个领域,人类社会也将逐渐过渡到以 Internet 为基础的社会,电子商务,E-mail,家庭办公等都会和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与电脑及其网络有关的犯罪,如洗黑钱、网络诈骗、电子间谍等,将会越来越严重。
但与这种情形极不相称的是,目前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还远远跟不上网络及其技术发展的速度,特别是一些法律规定对这类罪犯的处罚很轻,有的不过是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离开住宅或处以罚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犯罪者的气焰。其实在当今社会,要想在电脑网络上从事犯罪行为并不一定要掌握高深的技术,因为一些黑客(Hacker)专用软件已相当先进。对此一位美国调查官员称:“就算你从来没见过电脑,只需教你按几下鼠标,你便可以侵入到网络中去。”当然,此话不免有些言过其实。不过先进的黑客软件着实令现今的黑客们如鱼得水,叫人防不胜防,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认识、防范及惩罚力度已迫在眉睫。
“虚拟谋杀”, "凶手”仅被罚款 800美元
1998年7月,某一天下午。
美国佛罗里达州。
一位妇女通过电脑网络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得到了如下令其头晕目眩的答复:
“对不起,您的贷款申请被否决,因为根据记录,您已经去世了。”
这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它并不是哪位小说家的杜撰,事实确实如此。经过调查原来是一名美国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私自更改了计算机中存储的该妇女的记录,输入了一个虚假的死亡日期。这件事的起因是,这名工作人员曾因与受害者在互联网上的一个聊天室中发生争执,并最终被禁止访问该聊天室,于是便伺机报复。此事被美国大众媒体称为“虚拟谋杀”。
“虚拟谋杀”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它反应出当前网络安全的脆弱性。据称此事件发生后,美国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另一家负责向美国公民发放医疗证的机构对各自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进行了调查,其结果令人沮丧。调查人员很轻易地进入了上述两家机构的电脑网络,任意调阅所存储信息,包括金融交易、医疗记录等。
“虚拟谋杀”其实只是众多网络安全事件之一。前不久,美国联邦政府中的一些雇员,从他们掌握的系统中非法下载了 2万多人的个人金融信息(如信用卡号等),并将这些信息资料提供给了盗窃集团。于是上述用户的信用卡时常被盗用,据称仅此一项就给银行系统造成了 7000 万美元的损失。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上述案例中,那个“虚拟杀手”仅被罚款 800美元。
恐怖活动,从现实世界走向虚拟空间
美国《时代》周刊一年前发表一篇题为“电脑网络恐怖”的文章,说现在美国电脑网络出现了身份不明组织——“电脑网络解放阵线”,该组织不但到处破坏电脑信息系统,还留下恐吓性信息,譬如称它已窃到××机构的密码,并已攻入××机构的档案中枢。IBM公司就是接到这类恐吓信息的机构之一。
今天,恐怖分子能够凭借电脑网络及卫星通信引爆放在另一个国家的爆炸物。由于正在出现的信息高速公路是没有边界的,恐怖分子可以从地球上任何地方向企业或政府机构的电脑信息系统投放电脑病毒以及其它能够摧毁信息系统的东西。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推进,信息对政府、企业乃至个人生活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若恐怖分子切断一个人与信息的联系,则就像把这个人扣押或绑架一样。恐怖分子切断某个人、某个团体、社区或某个更广泛社会与外界的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