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调查人员认为,陈辉的收入应该远不止这个数目。他怀疑,陈辉可能已经将大部分赃款用于消费或转至境外,其非法获利的真实情况很难完全统计。
据调查,陈辉所主管的色情网站前期以免费注册的方式吸收了约20多万名会员,随后就对入会人员开始收费,注册费每年199元、266元不等,终身会员的会费为666元,最高的达到3999元。另外,网站每月收取的广告费用1000 元到3000 元不等。
通过上述资料中注册会员费、广告收入和点击量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理论上陈辉集团年获利将达数千万元。
这位调查人员说:“因为整个网络管理非常严格,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其规定进行,付费渠道也控制得很紧。”据了解,这些网站的管理人员按级别分为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和版主,各自的职能都划分得非常明晰,再加上他们大多采用国外服务器,监管难度非常大。
陈辉租用美国的服务器租金为每台1000~3000元人民币/月不等,这个价格是国内服务器的一到两倍。
史晓明解释说:“国外服务器技术水平高,犯罪分子使用一台服务器可以设置多个IP,并且可以随时更换,动态性比较高,反侦查性相应也比较高。”
这也是一些从事非正当职业者大多选择国外服务器的原因,正当职业者出于成本考虑则多会选择国内服务器。
技术手段落后的困扰
在接受采访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一直是困扰办案人员最头疼的问题,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原因在于硬件装备不到位。
从2005年6月21日接到举报开始,“情色六月天”一案历时一年零两个月,直至今年8月29日才将相关材料递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史晓明告诉记者:“网络犯罪的取证比其他案子要困难。网上取证,首先对人员的要求是必须懂电脑,其次我们的技术手段应该比犯罪分子高,而这主要体现在我们的设备应该比犯罪分子要高。”
这(破案)不可能依靠公安人员加班加点就可以实现了,基础设施到位非常重要。
史晓明说,公安方面接到此类犯罪的举报近年开始增多,但是“我们只能有选择地去受理部分案件”,因为“人手和物力财力都有限”。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证实:“我们每年受理这类案件很少。”
太原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当初接到举报,通过前期勘查就发现,这个案子远不是该局所能单独完成的任务,就抓紧报给了山西省公安厅。
“我们当时接到举报分析认为,该案的规模很大,作案涉及的省市和人员都非常多,所以就决定上报公安部。”该案专案组副组长、山西省公安厅网监总队队长穆如祥告诉本报记者。
据了解,该案之所以逐级上报求援,除了案件规模较大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安机关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方面人员不足,技术相对落后。
史晓明说:“目前网民达到1亿多了,但是对应的警力比例极低。”
据了解,太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共有10余人,其中侦查科共4人,而按照最基本的办案匹配,该中心至少需要25个人。
该支队一位负责同志表示,此案得以顺利告破,一方面是抽调了各市县公安局的警力,另一方面在于公安部“坐镇”协调和配合。
“这个案子明显暴露了我们人手的不足。”上述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已经就此案中碰到的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希望通过此案能够引起各级领导重视,从而对网监队伍建设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史晓明则告诉记者,此案结束后,他们将会通过多种方式来吸纳新的人才。但是,他比较头疼的是,这类人才很难找。“刚毕业的学生有技术,但是经验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有办案经验的人技术上并不都过关”。他认为,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对警方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技术落后映射网络监管困局
2006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