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三)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六、
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
、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
、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
、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
、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
、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
、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
、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中
1至
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七、
如何查询举报结果?
答:查询举报结果是群众的举报权利。指群众对其所举报的案件,在有关机关受理的一定时间内,有了解询问或获取案件查处结果的权利。群众在向公安机关了解自己所举报的网络违法案件以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查处情况时,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查询结果权是群众举报的重要权利之一。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处理后,主动通过举报网站和电子邮件以及电话等方式给举报人以答复。
八、
举报是否会得到处理?
答: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网站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经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被举报网站以及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九、
举报人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护?
答:举报网站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十、
注意事项:
1
、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2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力求详尽。标有
"*"的为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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