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程,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全市统一要求,决定开展
2009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年审工作;今年的年审工作除保留《六盘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信息采集表》,为了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还增加了年审评分定级制度;为了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时间:
2009
年
10月
19-23日钟山区、钟山开发区,
2009
年
10月
24-25日水城县片区,
2009
年
10月
26-28日盘县片区,
2009
年
10月
29-31日六枝片区,
二、年审时提交的资料如下:(复印件、纸质文档必须用
A4纸)
1
、《安全审核证》原件
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4
、
2008年度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六盘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信息采集表》。
三、要求
1
、以上资料缺项的不予年审;
2
、停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参加年审,不参加评分定级,待恢复经营后重新评分定级;
3
、各片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审;超期不参加年审的,又未按规定进行延期申请的,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规定注销《网络安全审核证》;
4
、提交的纸质资料不需装订,由网监支队统一装订。
附:一、2009年年审信息采集表
二、2009年网吧年审评分细则
六盘水市公安局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
二
〇〇
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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