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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年审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9-10-14 15:31:11

 

全市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程,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全市统一要求,决定开展 2009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年审工作;今年的年审工作除保留《六盘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信息采集表》,为了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还增加了年审评分定级制度;为了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时间:

2009 1019-23日钟山区、钟山开发区,

2009 1024-25日水城县片区,

2009 1026-28日盘县片区,

2009 1029-31日六枝片区,

二、年审时提交的资料如下:(复印件、纸质文档必须用 A4纸)

1 、《安全审核证》原件

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4 2008年度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六盘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信息采集表》。

三、要求

1 、以上资料缺项的不予年审;

2 、停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参加年审,不参加评分定级,待恢复经营后重新评分定级;

3 、各片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审;超期不参加年审的,又未按规定进行延期申请的,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规定注销《网络安全审核证》;

4 、提交的纸质资料不需装订,由网监支队统一装订。

 

 附:一、2009年年审信息采集表

     二、2009年网吧年审评分细则

 

 

                        六盘水市公安局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

 

                         二 〇〇 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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